姚先生 2018-01-12

姚先生 2018-01-12

姚先生是一名内地的老板,来香港购买一个价值二千多万的物业。姚先生决定用有限公司的名义去买该物业,而恰好该物业也是由另一间有限公司持有,于是这买卖就以股份转让的形式来进行交易。但问题是,持有物业的有限公司有大量负债未能清还,同时姚先生也没有足够的金钱去支付全数金额。这买卖的过程错综复杂,需要会计师、律师、银行及金融机构合作,四方面同时行动,才能成功处理。姚先生感到困难,于是咨询地产代理的意见,决定寻求卓智的帮助。   本公司的经理接到这个案后,立刻跟合作多年的会计师楼、律师楼、银行及金融机构商量,并同时开始行动。在经过一段时间后,终于成功把该次的交易办妥,而姚先生也非常满意我们的服务。